編號:ESJY20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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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值(萬元):61691元/年
掛牌價(萬元):61691元/年
保證金(萬元):3
掛牌開始日期:2018-08-01
掛牌截止日期:2018-08-07
聯系人:姚正祥 魯藝
聯系電話:0718-8420625
公開招租項目公告 | ||||
項目名稱 | 恩施市東風大道270號招待室1樓 | |||
項目編號 | ESJY2018040 | |||
出租方名稱 | 恩施自治州興盛經貿合作社 | |||
掛牌起始時間 | 2018-08-01 | |||
掛牌截止時間 | 2018-08-07 | |||
出租資產 基本信息 |
出租標的介紹 | 招待室1樓面積為159.72平方米,現經營為服裝、辦公、倉庫。 | ||
出租期限 | 3年 | |||
招租底價 | 61691元/年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名稱 | 恩施州施南資產評估事務所 | ||
評估基準日 | 2018年7月13日 | |||
租賃評估值 | 61691元/年 | |||
核準(備案)情況 | 核準(備案機構) | 恩施州供銷社資產管理委員會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8-7-30 | |||
出租資產使用情況 | 原承租方還在經營中,成交后由出租方在約定期限內移交。本次擬出租資產原租賃合同于2018年9月7日到期。 | |||
是否涉及優先承租權 | 否 | |||
是否允許聯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確定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家(含)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網絡競價確定承租方 | ||
掛牌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將按掛牌價與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方式成交 | |||
信息發布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1、信息發布終結。■ 2、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延長 個工作日。(不少于5個工作日,但不得超過6個月)□ 3、變更公告內容,重新申請信息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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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 |||
承租方應具 備的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經營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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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披露 | 1、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請前需對出租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申請時須承諾已對本次出租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取得租賃權利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對出租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2、報名登記前,意向承租方應到現場查看所出租房屋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3、本次招租標的出租方不做任何承諾(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要求、停車場地等),意向承租方自行現場查看是否符合所從事的行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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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租賃相關 其他條件 |
1、意向承租方報名登記時需交納保證金3萬元(交易保證金以公告截止日17時00分足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恩施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賬戶為準),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2、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產權交易機構簽訂成交確認書并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日內一次性付清當年承租款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專用賬戶。合同簽訂之前還需向出租方交納履約保證金2000元(不計利息),合同期滿無違約無息退還。 3、出租期限為3年,租金每年一交,從第二年起承租方須在每年合同簽訂對應日前繳納當年租金到恩施州興盛經貿合作社指定帳戶,否則視為違約,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且不承擔相關責任。 4、出租方提出: (1) 合同期間不得違規經營和轉租第三方;承租方只能用于辦公、倉庫、簡易服裝展廳,不得從事其它行業。(2)承租方平時所用水、電、氣費由承租方自行結算,一月一結,不得拖欠。(3)承租方對承租房屋所有范圍負有管理、維護、維修和保證安全的義務和全部責任,自行承擔相關費用;(4)租賃期滿后,出租方直接收回房屋,不承擔任何裝飾裝潢補償。承租方只能搬離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電器、設備等可移動的設施設備,不得破壞裝飾裝潢影響后續正常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追究賠償責任并扣除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5)租賃期滿后,出租方繼續出租此房屋,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6)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必須簽訂房屋(場地)租賃安全責任書。 5、本次交易應支付給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的交易費用由租賃雙方各自承擔。 6、意向承租方應完全認可由出租方委托恩施州施南資產評估事務所對本次租賃項目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施南評報字【2018】第85號)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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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30分前 | |||
保證金金額 | 3萬元(人民幣) | |||
交納保證金 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分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法 | 1、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辦理承租登記手續,將按掛牌價與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經確認的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直接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出租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繳款賬戶。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承租方原繳款賬戶。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賠償,經出租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和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的經濟損失,出租方和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掛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單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請的; ②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掛牌價與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方式出租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支付交易價款的; ③以網絡競價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后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支付承租價款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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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賬戶 | 戶 名 |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恩施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 ||
開戶銀行 | 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營業部 | |||
開戶賬號 | 617011000082398 | |||
聯系方式 | 業務咨詢電話 | 0718-8420625 | ||
聯系人 | 姚正祥 魯藝 | |||
聯系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新建街60號(恩施州國資委院內綜合產權交易大廳) | |||
網 址 | www.742814.tw | |||
交易機構 |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恩施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辦理承租意向登記手續時,須提交下列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有效。 1、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原件);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5、承租申請書(向聯交所領取); 6、保證金轉賬付款憑單; 7、意向承租方根據內部管理制度提供合法有效決策文件; 8、產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司公章。 自然人需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意向方如對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